【被执行人】廖传金
【住所地】广西蒙山县文圩镇
【公民身份号码】45042319860304****
涉本院立案执行的(2022)粤1972执4880号案件。依据本院作出并已生效的(2022)粤1972民初1417号民事调解书、(2022)粤1972民初1333号民事判决书。被执行人廖传金应履行义务如下:支付申请执行人黄怡中工资10528元、诉讼费36元;支付申请执行人黎意宾工资13257元、诉讼费66元。
经申请执行人申请,本院经审查决定,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:
悬赏范围
举报被执行人廖传金名下合法财产线索,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、有价证券、房地产、汽车、企业股份、知识产权等有效的、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线索提供形式
书面提交。
赏金支付
如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(本院未掌握的),并协助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,由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受偿金额的20%一次性支付。
联系方式
联系人:邓法官、劳书记员
联系电话:0769-89889630、89889563、18566997639
执行机构: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
联系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55号
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
在全社会营造
共同监督被执行人的环境和氛围
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
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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